摘自:纪录片之家编辑:2025-04-17 15:43围观:950
眼镜蛇正片
一般来说,在20世纪80年代,美国电影呈现出多样化的艺术表现形式,类型电影趋于娱乐化。有动作片、侦探片、警匪片、科幻片等。例如,著名的科幻电影《E.T.外星人》(1982)和《血流成河:征服恶魔》(1986),也被称为“眼镜蛇”,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警察和黑帮电影的典型代表作之一。这部电影充满了暴力和血腥的美学,但它强烈地暴露了美国繁荣社会的黑暗面。“血魔杀手”的社会背景是一群心理错乱的歹徒,他们变成了“斧头帮”,用斧头作为工具犯罪,成群结队地杀害平民、妇女和儿童,制造了一系列谋杀案。作案手法极其残忍。在他们的哲学中,他们倡导森林法,最终目标是创造一个强者生存、弱者死亡的新世界,这是一种病态的疯狂。为了对付这些病态和疯狂的罪犯,在重视法治和人权的美国社会,当他们被逮捕和起诉时,法律就成了他们的保护伞。电影中有一个场景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。正如电影开头所示,一个对当今社会极度厌恶、心理扭曲的疯子制造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枪击案,导致多人死亡。主角布罗迪(被称为眼镜蛇,由史泰龙饰演)不得不开枪,以防止这个疯狂的人进行进一步的杀戮。然而,记者指责布罗迪和警方侵犯人权,认为警方无权擅自射杀疯子,只有法官才有权决定罪犯的生死。这可能是美国在电影中倡导的人权问题,人天生就有人权,即使是最恶毒的罪犯也应该有自己的人身权利。然而,这种“人权”约束导致许多疯狂的人肆无忌惮地谋杀,正如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一些罪犯被“判精神疾病罪”一样。电影《血流成河捉鬼》揭露了一群疯狂的人,他们利用美国法律的盲点,声称自己是“疯子”并犯下罪行警方逮捕了他们,但法官认定他们无罪。这正是布罗迪讨厌的。他与内部警察发生过多次纠纷,主要是因为主角没有遵循大多数人的典型解决方式:他需要在解决案件之前保护罪犯的人权。然而,罪犯并不容易相处。这是一个受到批评的命题。我们想要程序合法性还是实质正义?坏人徘徊在法律边缘,或自由穿梭于法律盲点和空白中,而好人则受到规则的约束,难以前进。如何解决这些矛盾的事实?看来我们也不需要一个标准答案。电影中的表达向我们展示了坏人应得的报应,即使我们成功了。电影中的大部分情节都围绕着枪战展开,关于破案的细节很少,也没有时间去处理。甚至避免了营造一种悬而未决的调查氛围。这部电影似乎更多地描绘了那些“斧头帮”疯子的疯狂行为,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无忌惮地杀人。而我们的主角也表现出了足够的坚韧和智慧,在保护目击者的同时,吸引疯狂分子转移到铸铁厂,利用工厂之间复杂的路径和环境,通过一系列迂回的战斗,最终上演了“以暴制暴”的场景,活捉坏人。在关键时刻,疯子喊道:“你不能开枪,杀人是非法的,你必须活捉我,把我关进监狱。我也有人权”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“人权理论”足以看出这些变态黑手党成员的险恶心理。法庭是文明的,但主角是不文明的。最后,根据他的办案风格,他“活捉了嗜血的恶魔,把它送到了焚化炉”。